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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2014】

作者: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9-06-21点击次数:0 A-A+

萧山的非居民生活用户要为自己排放的污水承担更多的责任了。日前,记者从萧山区物价局了解到,经区政府批准,从今年8月1日起,萧山将执行新的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 

  根据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不同行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都有不同幅度的提高。污水处理费从现行的每立方米1.5元至2.2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元至4.1元不等。
  新标准采取了“差别化政策”
  在本轮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区物价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并赴周边县市实地考察学习,开展成本监审、召开调价座谈会等一系列程序,在广泛听取了部分排水用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制定出台了污水处理新收费标准。 
  此次污水处理费新标准采取“差别化政策”,把非居民污水分为工业和非工业二大类,其中工业污水又细分为一般工业和高污染工业二小类,高污染工业中又设置印染企业和其他高污染企业二档标准。 
  在本次价格调整中,以化工、制革、电镀、制药等为代表的重污染企业“首当其冲”,调整幅度最大,基准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2.2元调整到现在的4.1元,提高幅度达90%。印染企业在COD值入网标准由500mg/L提高至200mg/L的基础上,基准价由每立方米2.2元提高至2.9元。 
  “非工业和一般工业污水处理费适当调整,高污染工业拉大差距。”区物价局介绍,新的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突出了高污染高收费的原则,通过简化污水处理费分类,完善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的办法,对印染和化工等其他高污染企业分档计价,并提高了按COD值、氨氮值分档计价的标准,在多因子收费中增加对酸碱度(pH值)浓度检测收费。
  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谁污染谁付费,按用户排放污水的污染程度分类、分档计价收费,这才是公平负担。”区物价局表示,按照“多排放、多付费”的原则,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是大势所趋,特别是提高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这不仅是“五水共治”中治污水的有力抓手,也是通过价格杠杆,发挥价格倒逼机制,进一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效手段。 
  据了解,随着萧山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污水治理的建设力度和规模也逐年加大。目前,萧山污水处理能力达52万吨/日,已并入区级主干网的涉污企业有近600家。随着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大幅增加,此次价格调整旨在适当补偿成本,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污水处理费调整后,意味着一些企业的污水费将付得更多,这可以让很多企业提高节能减排的意识,自觉采取行动节约用水,特别是污染严重的企业更会注意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



      萧山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2014年8月1日执行



非工业污水处理费由供水公司代收,计量方式按照自来水计量;

工业污水处理费由污水公司收取,计量方式按自来水计量或流量计计量;

印染企业入网污水COD值以200mg/L为基准,每100mg/L为一档;

其他高污染工业入网污水COD值以500mg/L为基准,每100mg/L为一档。

分类

价格

非工业

1.9

工业

一般工业

2.4

印染工业

2.9

其他高污染工业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