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选址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工业园红十五线底;规模:在原有30万m3/d污水处理量基础上,再扩建20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采用改良型A2/0工艺及芬顿,其来水主要为印染、化工等工业污染。
二、监理范围:
依照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在2014年11月16日关于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大江东环评批[2015]78号)要求,本项目须委托具有环境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监理,对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环境监理报告将作为项目试运行和“三同时”验收的必备材料。
承担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及试运行阶段环保措施和环保工程的监理服务,提供项目实施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提供环境监理报告,协助业主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并提供其他环境咨询服务。
2.2 监理任务
2.1.1 监督检查施工区生活污水处理、生产废水处理、固废、粉尘、噪声控制措施、生产、生活垃圾和卫生防疫等;
2.1.2 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及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
2.1.3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遇到有关环保问题提出整改解决方案并跟进落实,包括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检查表,检查文件归档;
2.1.4 定期填写《环境监理月报》的各项检查清单。
2.1.5 定期提交工程实施情况,并协助业主做好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2.1.6 协助建设单位通过项目整体环保验收。
2.3 环境监理任务与目标:通过有效的环境监理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确保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等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
2.3.1 系统控制:协调好环境监理目标与工程监理质量、进度、投资的关系,不耽误工程进度;
2.3.2 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控制,量化具体环保措施,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或最小范围,对工程建设的施工、材料等方面进行监控,使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相关规定;
2.3.3 全方位控制:(1)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所有环境工程内容进行控制: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振动防治等(2)对影响环境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包括施工噪声、废气和扬尘、水土流失、建筑固废、农田生态等(3)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目标进行控制:达到和满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相关规定,达到本项目环保验收的要求;
2.3.4 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组织参加环保设计交底会和环境监理协调会,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方案、工程材料、设备环境指标等,编写工作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
三、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具有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推荐的浙江省环境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三项以上(包括三项)类似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影响评价业务,信誉良好。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监理工程师资质。
3.5、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67016467
招标人: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