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水务集团房产管理统一要求,拟对萧山第三水厂综合楼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供水公司下属萧山第三水厂综合楼位于南秀路,总面积18502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6186平方米(分为主楼和裙楼,主楼15层,每层面积770平方,约11550平方;裙楼4层,每层面积1136平方,约4544平方),地下部分2316平方米(地下1层)。
二、租赁时间
15年,合同期满后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
底价为:第一年428万元/年,合同签定后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每半年支付一次,并提前一个月支付当期租金。租金暂定至第十年,之后根据市场价格另定。
交易方式:公开招租,实行一次性单价报价(密封),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并列最高报价的,现场再次报价(密封),但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以最高报价者中标。
说明:投标者报价均视为第一年租金价格,对标的其他条款表示认可。
四、报名者条件
(一)受让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二)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符合招租人允许的经营范围;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有意承租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凭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单按以下要求报名,取得正式租赁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8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二)地点:杭州萧山供水公司1206室(萧山区潘水路428号);
(三)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支付150万元;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
(五)保证金退还:
1、公开招租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备案后直接转成第一年租金,多余或不足部分自合同签定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补交;
3、若成交人通过中介单位介绍成交(报名时双方确认),中介费用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合同签定备案后直接转成第一年租金,多余或不足部分自合同签定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补交。
六、现场察看
1、察看时间:2016年12月8日统一察看答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也可自行察看)。
2、联系人:萧山供水公司办公室 宋女士
联系电话:83696166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具体开标时间及投标相关要求视报名情况等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八、特别告知
(一)本次招租标的物为第三水厂配套综合楼,意向承租人不得进行转租;
(二)意向承租人自行完善内、外部配套环境建设及经营范围行政许可审批等相关手续办理,承租后具体装潢施工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同意,不得影响招租方正常生产;
(三)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九、公告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8日下午16:30。
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