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萧山环境集团房产管理统一要求,水务集团B、C区仍有空余办公用房,可联系集团查看或咨询,联系人:彭女士、陈女士。电话:82828273、82136027。
承租条件:
(一)承租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二)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承租的经营范围要求是知名度高、品质优、实力强的服务业,且须符合水务大厦写字楼的功能定位;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