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萧山环境集团物资招标管理要求,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对“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 标 人: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编号:XS-22-0215。
二、招标项目: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
三、工程位置: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区外十五工段临江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水泥熟料粉磨加工或水泥砖或新型墙体材料的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及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
1.2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关键页的复印件,环评报告关键页指环评报告封面以及环评报告中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生产工艺流程图”等,能够证明招标人的炉灰是可以到本单位进行建材综合利用的。
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要求:
2.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再生资源回收或粉煤灰或炉灰或炉渣的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及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
2.2联合体的另一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水泥熟料粉磨加工或水泥砖或新型墙体材料的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及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
2.3联合体的另一方需提供本单位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关键页的复印件,环评报告关键页指环评报告封面以及环评报告中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生产工艺流程图”等,能够证明招标人的炉灰是可以到本单位进行建材综合利用的。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和证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如未按此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则被视为不满足要求,无法参加后续的招投标活动。
五、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日9:00~16:00时。
六、招标答疑时间:2022年10月13日止。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30前,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送至杭州萧山环境集团B座22楼2203会议室评标现场(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068号)。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18日14:30 杭州萧山环境集团B座22楼2203会议室评标现场。(视频开标,视频开标的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描述)。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072932025 邮箱:zhongdongbo138@163.com
联合体协议
致: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招标编号:XS-22-0215)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其中 为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担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项目的全部工作;
2.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2.1我方联合体授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响应文件,并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投标各项事宜,以及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在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2.2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全部工作:
牵头人 作为运输服务单位,承担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项目的运输服务工作;联合体成员 作为综合利用单位,承担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项目的处置工作。
2.3 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且双方已经就费用签订达成协议。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联合体各方均履行完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合同全部义务后自行失效,并随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炉灰(2022-10)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4.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伍份,联合体成员各执壹份,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文件正本附上壹份,投标文件副本附上二份复印件。
联合体牵头人(运输服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综合利用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