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务公开

招标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企务公开 > 招标信息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11月浓硫酸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11月浓硫酸采购;

招标编号:XS-20-0212;

供货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一级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则生产厂家应具有浓硫酸生产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应具有浓硫酸经营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同时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须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可以生产≥98%浓硫酸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予配套(提供资质证书和相关合同证明)。

3、投标生产厂家年浓硫酸生产能力应不小于8万吨(须提供年浓硫酸生产能力不小于8万吨的项目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还需提供厂方授权书原件、厂方营业执照副本、厂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配套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证明及合同、生产厂家可以生产≥98%浓硫酸的证明材料、相关生产项目能力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0年 10 月 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5 时(北京时间),在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萧山临江水处理厂筹建办室,现场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5.其它

本招标限价将在开标前二日内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告知投标人。

6.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超       地址: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

电 话:18072929181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