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5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碱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招标液碱用于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污水厂及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运行,月供约4000吨(临江水处理厂约3900吨,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约100吨),实际需求量会根据将来工艺变更、水量、水质变化或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变化产生的投加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采用公开招标,供货期为2020年5月20日~2020年8月19日,价低者中标签订供货合同。产品需符合GB209—2006(工业级液碱标准),32%液体NaOH,规格为IL-IT-II,合格品标准;关于液碱浓度,因生产调整需要,会有相应调整,届时开标会前通知,液碱浓度在供货期内不调整,本次招标液碱质量分数为3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厂家直接参与投标须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须含有液碱项目)。
②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一级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生产厂家应具有液碱生产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代理商应具有液碱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其授权单位的注册资金须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③投标人应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或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予配套(相关合同证明)。
④直接投标生产厂家年液碱生产能力应不小于8万吨(须提供年液碱生产能力不小于8万吨的项目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需提供授权厂家不小于8万吨/年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⑤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告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
四、报名、领取标书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大江东集聚区红十五线到底外十七工段。
五、答疑时间: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3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14时整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5日14时整,萧山区金城路1068号水务大厦B座27楼大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备注液碱投标保证金);
交款时间及方式:开标时缴纳转账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杭州萧山金城支行
帐号:4248 2000 0181 9100 000335
九、其他事项:
1、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两天以书面或电子版的形式进行告知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还需提供厂方授权书原件、厂方营业执照副本、厂方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配套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证明及合同、相关生产项目审批文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传真):0571-82988505 18072929181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