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发生严重火灾事故;6月2日,湖南省邵东一煤矿发生爆炸事故;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油罐爆炸;
6月3日,吉林一禽业公司发生火灾。频繁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一次又一次牵动着社会的神经,面对逝去的生命和损失的财产,我们扼腕沉思。
祸患常极于细微。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常都是多种因素长期作用和多个漏洞叠加的结果。有一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对我们反思事故频发的原因颇有启示。海恩法则提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中,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把海恩法则中的数据引用到管线工程中来,一个集团的各类管线工程中如果每年有1000个现场焊缝不合格,那就意味着必定会造成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
“安全”,从两个层面来看,“安”,没有危险即安;“全”,没有缺陷即全。安全无小事,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苗头进行排查处理,只有做到防患于未然,安全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