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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点感想

转眼又近年关,在市政公司合同管理岗位上也快一年时间了,从最初的陌生、繁琐到现在的熟识,感觉每天都有所收获,所以想谈一下一年来的体会。

由于市政工程项目的多样性、复杂性、不可预测性等特点,使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处处隐藏着风险。从2015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还需要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承担一些不可预测的责任风险。所以,一个工程项目除了要在施工阶段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外,还要通过合同管理对施工前期、施工中、完工后期的一些责任义务进行明确,尤其要对施工中、完工后期有可能出现的一些潜在风险加以控制、预防和转移,通过后续签订承诺书或者抵押担保协议书等措施,尽可能减少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任何工程项目都要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工作,它既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力手段,也是控制风险、解决纠纷的根本依据。公司每次参与投标的时候,首先要对招标文件、合同部分的风险条款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分析;尤其是明显或隐含的对承包方不利条款要作充分的评估,如果工程项目中标,还要通过承发包双方友好洽谈,合理地完善合同中的每个细节,通过制定各种有效对策对责任风险进行平摊、规避和转移,直至合同终止。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学习与了解,我对合同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首先,要重视合同文字的严谨性。如果不严谨就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就会因为一个字的变动,产生不同的意思,从而违背了合同双方的本意。所以,合同一定要咬文嚼字、合理规范有效,能体现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

其次,合同条款要全面、要完整,不能有缺陷、不能有漏洞。针对不同情况要有不同的标准,避免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过于迁就,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在起草合同阶段,既要有合同双方相互遵守的条款,也应该有违约责任。特别是施工承包合同,一定要明确承包范围、合同总价、价格调整、支付方式、变更索赔程序、质量安全标准、保修责任划分、违约条款以及合同终止后承诺担保等一系列必需条款。要把丑话说在前头,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可以找得到对应的处理条款,避免推诿扯皮,给企业造成经济效益的损失。

第三,合同签订前需要执行部门提出建议,签订后更需要执行部门共同参与管理。每个部门的职责不同,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也有各自的方法,所以要在签订前要积极汇集相关执行部门的建议,完善合同条款;合同签订后,下发各执行部门,依照合同中对应的条款各自开展工作,如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部分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就得迅速启动变更程序,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所以,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需相互配合,不能脱节。

最后,合同签订要注重及时性。要在项目开工前及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使双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便承发包双方都可以有理、有据、有节地按合同执行。

合同管理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伴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经营业务与市场逐步接轨,加强合同管理是衡量承包方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企业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所以,对于我来说需要学习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我也有信心把这项工作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