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污水处理厂党支部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党员的整体素质,激发党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临江污水处理厂党支部于5月在厂内部分班组开展“党员示范岗” 活动,并制定《党员示范岗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每季度召开支部民主评议、党小组长会议,对“党员示范岗”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保持称号;在设岗期间不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分低于80分(不含)的将取消其“党员示范岗”称号;被取消称号的班组,待整改合格可重新申请评比;对新申请参加评比的班组,经评比合格后授予其 “党员示范岗”称号,并统一摆放“党员示范岗”标识牌,接受其他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党员示范岗”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自临江污水处理厂推行“党员示范岗”活动以来,各班组的党员都自觉地依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言行,强化了党员队伍的争创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充分发挥了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排水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