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对江东水厂进行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A级单位考评。经对厂区环境、设备、水质检测以及台账资料检查,检查组认为江东水厂基本符合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考评要求。
为促进饮用水供水单位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效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同时为转变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效率,2007年省卫生厅办公室下发《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指导供水企业创建工作。供水公司原有四个水厂已于2007年完成创建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两年一次的复查,继续保持着“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A级单位”称号。江东水厂在建设过程中已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在硬件上完全满足要求,在运行后参照办法要求也进行制度建设,已符合了评审要求。此次考评没有提前通知,因水厂和水质科对量化考核工作准备充分,得到了考评组的好评,只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一些细节提出了建议和改进要求。
通过此次考评后,江东水厂要按照评审组要求进行改进,将接受省卫生监督局的抽检。同时,公司其他四个水厂也将做好量化考核A级单位的复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