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萧山区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应急方案》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减排任务,切实发挥减排绩效,11月15日,污水公司积极配合区减排办、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启动减排应急调控措施。
11月16日、17日,污水公司监察分队分三路将关于配合落实《方案》的通知送达至相关的61 家企业,并做好相应解释与交流工作,促使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自愿执行调控方案。18日起,污水公司监察分队、社会服务科、两运管中心等职能科室(部门)互相配合,对限排企业的日排放量以2012年限排企业日均排放量削减40%为基准数进行监督跟踪,并每日将数据上报区相关部门,一旦发现企业日排放量超出相应基准数,经区减排办部署,立即配合启动关阀等减排措施。
据了解,此次减排应急调控措施执行时间为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