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成功争取到国税局减免税优惠政策
近日,国家金库萧山支库将供水公司于2012年8月申请的732万余元增值税退税款汇入了公司,至此,历时近10个月的增值税退税工作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2年8月,供水公司财务科获悉国税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文《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在深入分析学习文件精神后,判断供水公司有条件争取相关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便立刻开展了针对性的工作。
在集团财务部的支持下,供水公司邀请了市国税和区国税政策法规科的领导到公司摸底调研。国税人员从政策法规层面判断,供水公司的农村供水方面基本符合相关减免税条件,但必须有全面、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才能完全达到减免税的要求,尤其是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的确定最为关键。经与区国税局多次沟通,国税部门终于采纳了公司提出的区分农村与居民用户的办法与标准,公司各营业所随之开展了农村用户核实工作,并于去年12月初完成,共计调查用户76452户,确定农村居民用户58922户。
去年12月中旬,区国税局工作人员到供水公司进行现场核实,最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实报告。12月18日,公司收到“国税减、免批准通知书”,该通知同意供水公司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取得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免征增值税,并承诺将已入库的732万余元增值税款于2013年返还。
732万余元是供水公司成立以来最大的一笔增值税退税款。今年,供水公司已将争取地税税收优惠列入了重点工作,力争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创造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