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集团明确内部工程施工八条明文“规矩”,符合任意一条的施工队伍将被清退。“规矩”出台后,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资料不规范,施工不规范,验收不及时,整改落实执行不到位等“老毛病”得到明显改善,施工队伍自我加压,自找漏洞,集团工程施工规范性大大提升。
八条“规矩”具体为:不规范施工、不按图施工,达不到技术要求,三次整改不到位的;不文明施工,村民意见大,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不安全施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规范领取材料,搞乱材料领取秩序,三次整改不到位的;通过抽签入选的队伍,转包给他人施工的;自发文日始,三个月内未取得电工、管道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工种上岗证的;不设现场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三次不到位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中,因施工队伍的问题而使工程被问责的。
八大“规矩”明确后,市政公司结合实际,加大对正在建设的农村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巡查、检查、跟踪力度,指导施工队严格按图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确保政府民心工程有效推进,顺利实施。